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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王宁同志在枣强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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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02 10:05:46 打印 字号: | |

心系百姓   情铸天平

            ——记枣强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王宁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法院的王宁,1978年7月出生,党员,学校毕业后一直在法院工作,现任城关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在中国共产党即将成立100周年之际,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今天有机会站在这里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自己的工作,感到非常的荣幸。1999年,我和许多年轻的同志一样怀揣着对法律的梦想走进了法院的大门,开始了我的审判生涯。回首这一路走来的二十年,从最初的书记员,到审判员,到副庭长,再到庭长,从城关法庭到刑庭再回到城关法庭,一路上,艰辛与汗水相伴,困难与压力同在,组织上给了我很多的关心和帮助,也给了我很多的荣誉,2005年被枣强县委、县政府评为“十大女杰”,2009年被枣强县委、县政府、县妇联评为“巾帼文明先进个人”,2015年2月被衡水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衡水市委政法委评为“最美政法干警”、被枣强县委政法委及枣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最美政法干警”及“模范政法干警”,2021年2月荣获河北省委政法委“十大法治人物”提名,2021年3月,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习近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什么是公平正义?在我看来,公平正义是裁判者始终应当秉持的基本理念。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案结事了”才是真正的公正。



我在法院的第一个十年是在城关法庭度过的。 十年间我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近千件,其中调解结案率达到百分之九十,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十年的时间不仅让我学会了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更为我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2009年2月,因为工作需要,我被调入刑庭,全新的工作环境和业务范围给我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和动力,但对附带民事赔偿案件,我依然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坚持全力全程调解,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2013年12月,我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李某驾驶他人的奥迪轿车将骑自行车的刘某撞成重伤后逃逸,事故发生后,一边是因伤情较重、命悬一线、一直住在ICU的被害人,一边是分文未付从未露面的被告人及家属,随着医疗费的日益增多和被害人伤情的日益严重,被害人家属情绪日益激动并逐级上访到省信访局。受理该案后,好多人劝我,像这类案件,尽快安排开庭,然后在法定刑幅度内给被告人一个较重的刑罚,既对信访部门有个交待,也是给了被害人一个交待。这个办法虽然听上去不错,但是我一直在想,被害人最需要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给被告人一个更重的刑期吗?抱着这样的想法,经领导同意后,我先后到枣强县人民医院、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和河北省医科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了解被害人的伤情及治疗情况,并在三天之内两次往返天津,回来后又在两天的时间内先后到房产局、土地局、交警队等单位查询被告人及车主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当我得知被告人家的房子正面临拆迁时,更是马不停蹄赶到拆迁办以及被告人所在村委会了解拆迁款给付情况,在征得被告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八十万院拆迁款提前支取赔付给了被害人,车主看到这种情况也自愿掏出了五万元钱,而保险公司也答应尽快将交强险赔偿款给付到位,多方、大量的调查调解工作,仅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就近百页,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以102万元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款到位后被害人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其家属也最终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案件审结后,双方当事人家属各执一面锦旗送到法院,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



英模绝非无根之木,集体的智慧才是英模的坚强基石



2019年8月,院领导找我谈话,说有一件省高院指定管辖的重大涉黑案件决定由我主审,让我考虑。说实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内心是抵触的,且不说垛在办公桌上尚未处理完毕的许多案卷,我家里还有年逾古稀的父母和马上就要高考的孩子,如果承办该案,那就意味着家里的事就都顾不上了,况且听说该案在侦办过程中,已经牺牲了两名公安干警,其案情复杂程度和工作强度之大可想而知。领导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语重心长的说,你是一名法官,更是一名党员,知道你有困难,但面对困难,要有迎难而上的决心和信心,更要有解决困难的韧性和勇气,放手去办吧,有什么困难,院里帮你解决!无论是人财物,院里全力支持!而主管院长白洁良同志更是主动请缨亲自担任本案的审判长,院领导以实际行动向我证实,法院就是我的坚强后盾!信心归信心,但当我真正坐到这二百六十余册、两人多高的卷宗前时,还是被震撼到了,而这些卷宗在开庭前至少要看四至五遍。还记得多少个夜晚,当窗外静的只剩下飘落的雪花和偶尔的汽车声之时,我们的办公室却灯火通明,也想起为了办案,大家不知熬了多少个通宵,吃了多少袋那令人反胃的方便面,更难忘,家人牵挂的眼神和孩子一次又一次留下期盼的泪水。2020年5月29日,因人数众多和疫情防控安全的原因该案终于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现场包括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旁听人员、法警及庭审服务人员近四百人,为有效缩短庭审时间,每天的庭审都从早上七点半一直延续到晚上八点甚至九点,为了保证庭审秩序,我们只有在中午休庭的半个小时内吃饭、休息、上厕所,其余时间我们连水都不敢喝,晚上回到酒店后,合议庭还要在一起讨论第二天的审理内容和顺序,和法警安排需要提审的被告人名单,每天只能睡几个小时。庭审结束后,仅撰写的判决书就近320页、23万字,真的就是一本判决“书”。案件的及时审结,有效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震慑了犯罪分子。

多年来,我共主审各类刑事案件三百余件、参审七百余件,适用法律得当,无一由于处理方法不当引发当事人缠诉上访。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2020年8月,我再次回到城关法庭工作,恰逢新的民法典即将实施,2021年1月5日,我在本院首次适用民法典判决了第一起离婚案件。


拓展职能,服务社会,传递司法关爱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角度服务社会。先后配合县政法委为全县的调解员、网格员进行授课,配合县妇联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深入多所学校进行专题法制讲座,并与司法行政部门、公安、村委会或居委会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多名被判处非监禁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清正廉洁,一尘不染,树立良好形象


在办案过程中,我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讲原则,拒腐蚀,始终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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