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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枣强法院:公证助力执行 房屋强制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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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5-06 09:47:19 打印 字号: | |

4月23日,枣强法院20余名干警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历经5个多小时,将涉案房屋一处成功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以物抵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武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枣强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武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武某某向枣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某既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与办案干警玩起了“捉迷藏”,办案干警在被执行人原住所地、有可能的藏匿地等处均未找到其行踪,网络查控也未找到其可执行的财产。在此情况下,办案干警多次深入乡村、社区开展财产调查,最终在大营镇某小区找到其一处未登记的房产予以查封,并遂即启动询价评估和司法拍卖程序。两次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同意接受该房产以物抵债。

办案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发出限期腾空房屋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未露面,也未搬离该房产。为确保强制腾空措施的依法、公正、高效、透明,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均未到场的情况下,枣强法院特邀请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对腾空交付房产的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并由社区、物业等在场人员同时监督见证,该房产得以顺利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公证机构作为中立独立的第三方,可有效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其见证执行也能对法院执行行为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程序的认可度。

此次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也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执行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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