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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燕赵利剑”行动系列:十余年躲避执行玩失踪 法院与交警联动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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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10 09:20:34 打印 字号: | |
  近期,枣强县人民法院全力打造枣强执行新模式,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该院积极利用与衡水市区地缘优势,推动与市区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建设,有效破解了执行难问题,实现了执行“联动效应”。

  日前,枣强法院执行局在衡水市交通警察三大队干警的大力协助下,对涉执行案5件躲避执行十余年的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刘某于2005年5月9日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2.75万元,后拒不还款,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枣强县人民法院2006年8月19日强制执行1万元,并对被执行人刘某予以司法拘留。除该案外,刘某尚有4件被执行案件未履行义务。为躲避执行,刘某全家搬离本村,致使法院查找不到其下落及财产情况,执行陷入僵局。但枣强县人民法院始终未放弃本案的执行和对被执行人下落的查找,经多方调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刘某于2018年8月份发生交通事故。枣强法院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衡水市交通警察三大队,经查询,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一案一直由其妻子代为调解、签收文书,被执行人始终未露面。2018年12月4日,交通事故当事人协商解决交通事故,主办交通事故一案的警官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被执行人刘某传唤至交通警察三大队。期间,枣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与办案警官保持联络,在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结束后,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拘传。

  拘传至法院后,办案执行干警刘国辉、李建华对被执行人进行释理明法,告知被执行人躲避执行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并对被执行人十余年的生活状况和收入及财产情况予以调查核实。经查,被执行人刘某多年来一直从事餐具清洗配送业务,有一定经济收入,并为其儿子结婚买了房,但其一直未履行义务且至今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遂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5日。已是晚上10点钟了,办案干警不顾疲劳,带着被执行人到县刑侦大队尿检,前往衡水市三院体检,送入衡水市拘留所,回到法院已是凌晨2点多钟,累吗?执行干警笑称这是执行新常态。

  近年来,枣强县人民法院积极利用地缘优势,宣传优势,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努力推动与兄弟法院及各市县兄弟单位的联动机制建设,在推动联动执行制度化、常态化和信息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执行合作进入实质性、规范化发展阶段,有效破解了执行难。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