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枣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慈,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白洁良带领部分干警到县休闲广场积极参与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四块与宪法法律主题相关的普法展牌,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及其他普法宣传册300余份,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此外通过户外大屏幕、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大力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此次普法宣传,为共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营造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