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与被告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枣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枣强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甄某欠原告借款64万元,于2017年10月30日前偿还20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10万元,剩余34万元于2018年5月1日前还清。法律文书生效后,甄某未按约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甄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因甄某有意躲避债务,拒签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执行进行得并不顺利。了解到甄某名下有一处房产,于是,执行干警关西勇、刘文博到被执行人居住地山西省太原市某小区对其进行劝说和教育,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同时,依法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打算采取公开司法拍卖房产的执行方式执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为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行干警关西勇、刘文博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通过以案释法,耐心劝导,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和解,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