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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枣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八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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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03 14:27:05 打印 字号: | |
  11月29日,枣强县人民法院依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审理了8起危险驾驶案件,每个案件仅四分钟就予以当庭宣判,最大限度地提高了诉讼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衡水中院组织桃城区法院和枣强县法院对该次庭审程序进行了研讨,就如何进一步规范庭审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及制作裁判文书等方面达成共识。会上,大家一致认为枣强法院该次适用速裁程序提高了诉讼效率,从而使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确保案件质量。

  下一步,衡水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尽量适用速裁程序,构建合理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