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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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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12 09:50:59 打印 字号: | |
  11月5日,枣强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党组书记、院长张晓慈主持会议并发言,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学习贯彻中央《规定》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掌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会认真学习《规定》,领会精神和要义,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历史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