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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燕赵利剑”行动系列:持续发力“执行难” 失信人终尝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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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0-22 14:33:12 打印 字号: | |
  10月11日,枣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人李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彰显了法律权威。

  原告枣强县农村信用联社与被告李某某等三人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经枣强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某等人一直推诿、逃避履行义务。原告农村信用社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同时,通过网上财产查控,对被执行人李某某等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进行查询,多次走访调查被执行人的下落。经过执行干警赵志强等人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但其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决定对李某某予以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