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父爱如山,然而家住大营镇某村的于某在与前妻王某离婚后,却拒绝支付自己一对女儿的抚养费。10月10日,枣强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将这位“老赖”父亲,送进了拘留所。
于某与王某婚后生育两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于2016年9月,经枣强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两个女儿由王某抚养,于某给付两个女儿每人每月376元抚养费,判决书生效后于某至今分文未给过女儿抚养费。王某及两个女儿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于某身为一位父亲,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本应尽职尽责,但其总以自己没钱等各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其行为十分恶劣。
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于某住处,向其讲明利害关系,但于某均无动于衷,并坚称自己没钱支付。由于于某无视法律,拒绝履行,10月10日清晨,执行干警将于某堵在家中,对其依法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枣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将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同时枣强法院奉劝被执行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有能力的要主动、自觉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否则轻则会被拘留,重则可能涉嫌犯罪,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