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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燕赵利剑”行动 依法拘留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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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0-10 09:26:26 打印 字号: | |
  原告枣强县农村信用社与被告郑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枣强法院依法判决后,被告郑某等人一直推诿搪塞,逃避履行义务。原告农村信用社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郑某联系,劝导其主动履行义务,积极还款。然而,郑某一直表示没钱,并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多方途径找到郑某,依法告知其如实申报财产,并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将承担法律后果,郑某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始终不愿如实报告财产。见郑某铁了心当老赖,10月9日,执行干警果断对被执行人郑某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