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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服务三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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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08 14:56:55 打印 字号: | |

枣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服务“三夏”生产,为维护农业生产稳定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落实便民措施。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积极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各种措施,切实减少群众往返路程,降低群众诉累。同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及时快速审结,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夏收夏种,乡镇法庭适时根据农忙时间调整工作时间,利用早饭时和晚间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送达诉讼材料等,尽量不耽搁当事人和辖区群众夏收、夏种时间。

 加强普法宣传。通过发放涉农法律小常识、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单等资料,以及解答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疑问,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及时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

开展精准执行攻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穷尽一切方法、穷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措施,努力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坑农害农案件、重点强化执行,尽力尽快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