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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法院:不战而屈人之兵 老赖主动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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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01 11:10:37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枣强法院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执行威慑的强大压力下,老赖主动腾出了房屋。 衡水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仉某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仉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衡水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399000元。判决生效后仉某未自动履行,原告向枣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仉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同时,法院依法保全查封了仉某名下的财产,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然而仉某、仉某的前妻袁某等人分别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异议等阻滞评估、拍卖程序,均被驳回。最终,被执行人仉某名下位于枣强某花园小区的房产以290871元拍卖成交。然而其前妻袁某强制占用该房,拒不配合腾空,并向各级党政机关、上级法院投信上访,阻挠执行。 

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执行风险,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服刑的监狱在留租金等方面与被执行人取得一致后,多次与袁某谈话,反复向其释明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意义和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但袁某仍以种种理由拒绝腾房。鉴于袁某对人民法院的多次督促置若罔闻,法院决定启动强制措施,并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以院长张晓慈为总指挥,调配多个执行团队和法警保障分队,集中优势兵力定于25日对涉案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代表参与执行。

24日上午对参战的30名干警进行了战前动员,在强制执行的最后时刻,慑于法律威严,袁某家人于24日下午开始主动腾房并于25日下午4点主动腾房完毕,将钥匙交付办案人,案件顺利执结。 枣强法院在精准执行攻坚战中,执行措施不拘一格,灵活多样,针对案情制定方案,这起案件充分运用了孙子兵法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与此同时,对那些所谓的“老赖”,敲响了一次警钟,展示了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