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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法院荣获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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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01 11:08: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枣强县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7年度枣强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枣强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将履行审判职能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不断强化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机制,有力的奠定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基石。干警们的工作作风、司法理念、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爱岗敬业、公正司法、无私奉献蔚然成风,推动了全院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司法公信”的同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枣强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开拓进取,争创一流,进一步发扬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进一步抒写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提高。通过文明创建活动,把枣强法院建成公正、高效、廉洁、文明、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法院,为构建和谐枣强县城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